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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產險業自律監控案件處理情形上網公告事項

序號 公司名稱 違規事項 處分內容 裁罰時間 備註
1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承保花蓮縣消防局汽車保險業務,未依規定計算保費,似有違反產險業自律規範情事乙案,經查乘客險保費計算雖與「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第三條規定不符,但並無擾亂市場之虞,惟仍有違反本會所訂「產險業自律監控組織及作業準則」第4點第1項第(5)款規定。 處以書面糾正處分 113年5月16日
2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被檢舉於特定網站所投放之廣告文宣,似有違反自律規範情事乙案,經查就特定網站於網頁文章發布各家公司「班機延誤保險」之比較內容,確有違反「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第4條第1項第2款不得與其他金融商品作比較性廣告之規定情事。 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款 1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