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車險教宣小組115年8月14日來到金門,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舉辦的「115年度犯保金門分會志工教育訓練」中說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實務與肇責分析」,丁榮光講師以實用豐富的PPT簡報向志工們講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內容及規定並說明行車上路應注意事項,讓志工們更深入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中搭配有獎問答讓活動更加熱絡,志工們收穫滿滿,活動圓滿結束。
併提醒志工們下列相關新規定,並請廣為宣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在111年11月30日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範圍,請車主記得投保或續保。

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續保者,將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將註銷其牌照。

通訊地址異動時也記得同時通知保險公司,以免收不到續保通知忘記續保而被處罰。

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人時 ,對於未依規定投保本保險者,併同舉發。

酒後駕車,隔年強制險的保費將加費3,600元,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例如酒駕1次增加3,600元、2次就增加7,200元依此類推,且名下的汽車都會依相同規定加費。酒後不開車,車輛出借時要慎重考慮。

毒駕害人害己,要負擔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還要面對強制險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