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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受樺加沙颱風影響,產險公會後續保戶服務-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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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秘書室 |
公告類別 | 本站消息, 重要訊息, 新聞稿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169 |
公告內容 | 日前樺加沙颱風影響致花蓮光復鄉地區因堰塞湖溢流釀災,產險業各會員公司主動保戶服務、關心及理賠,部份會員公司亦有配合金控捐款共襄盛舉,希望受災地區及民眾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產險公會提醒民眾投保之保單如有包含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損失者,可於災害發生後依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續仍秉持關懷的心服務保戶,保戶如對於理賠事項仍有疑義,可多加利用各產險公司及產險公會之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21-783,或洽詢產險公會網址(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https://www.nlia.org.tw/。 產險業者考量民眾災後陸續清理財產損失,對該地區受災民眾的汽車保險,提出以下協助措施: (一)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受災車輛,民眾可憑監理機關異動登記書或災害證明,申請強制及任意車險未到期保費退費,溯及自114年9月23日起按日計算。 (二) 車輛因洪災受損維修期間無法使用,民眾可通知產險公司終止任意車險契約,自114年9月23日起按日退費,待車輛修復後重新投保;已續保但尚未生效的保單亦可終止並全額退費,待修復後重新投保。 (三) 外縣市車輛於花蓮災區受災,憑監理機關異動登記書或災害證明,可比照前述退費措施辦理。 (四) 受災車輛遺失未尋獲,建議先申請註銷或報廢,再依第一項退費。受災民眾車輛報廢、停駛、註銷後,於114年12月31日前重新購車投保(含強制車險),可享保費緩繳3個月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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