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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駕違規加費宣導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汽車險委員會
公告類別 本站消息, 政令宣導專區, 活動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6
公告內容
親愛的朋友
年關尾牙將至,提醒駕駛朋友尊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後駕車。
如尾牙餐敘有飲酒需求,想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以不開車到餐敘場地,飲酒後以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安全回家。
酒後駕車是違規而且危險的行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外,隔年強制險的保費將加費3,600元,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例如酒駕1次增加3,600元、2次就增加7,200元依此類推,且名下的汽車都會依相同規定加費。不被裁罰及加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酒後不開車,還有車輛出借時要慎重考慮。
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酒後勿開車,全民齊努力、杜絕酒駕肇事率。
👉酒後開車致人傷亡,除了觸犯刑法罪責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規定賠付受害人後,會向加害人追償。
👉提醒您開車上路前檢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否在有效期間內。
還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還有以下規定要注意:
👉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在111年11月30日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已持有或使用中的車主,在111年4月19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4項修正施行後2年內,也就是113年11月30日前記得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依公路監理機關規定登記、領用、懸掛車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曾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者,其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不受本保險保障。
👉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續保者,將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將註銷其牌照。
👉通訊地址異動時也記得同時通知保險公司,以免收不到續保通知忘記續保而被處罰,且無法辦理各項交通監理業務。
👉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人時 ,對於未依規定投保本保險者,併同舉發。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酒駕加費篇1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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