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公告主旨 提醒您!定期檢視強制險有效期限,避免空窗期受罰及牌照註銷【產險公會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秘書室
公告類別 本站消息, 重要訊息, 秘書室, 新聞稿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3
公告內容

【產險公會】提醒您!定期檢視強制險有效期限,避免空窗期受罰及牌照註銷

為落實交通事故受害者基本保障,產險公會提醒廣大汽、機車車主,應主動並定期檢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有效期限。凡強制險保單到期逾6個月仍未續保者,公路監理機關將依法註銷其車輛牌照,提醒車主切莫因一時疏忽而面臨重罰或無法用車的困境。

為避免民眾忘記投保,主管機關及保險公司有下列多重通知機制(寄送至汽、機車登記地或保險公司留存之地址):

  1. 到期前通知: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寄發續保通知。
  2. 到期後通知:到期後30日內至少再寄送2次重新投保通知。
  3. 聯合通知:針對保險到期後第2個月及第5個月仍未投保者,由金管會保險局及交通部公路局共同具名寄送提醒通知。

另如汽機車強制險逾期會有以下處罰

  • 期未保,牌照將遭註銷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規定,投保義務人於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規定投保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車主若於牌照註銷後繼續行駛,將面臨更重之交通罰鍰。

  • 攔檢及違規舉發,罰鍰最高可達3萬2仟元

若車主未依規定投保或保險到期未續保,經公路監理機關稽查或警察交通勤務舉發,將處以以下罰鍰:

  • 汽車: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
  • 機車: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臺幣750元至1,500元。
  • 肇事加重:若未投保車輛肇事,罰鍰將提高至9,000元至32,000元,並扣留車輛牌照至投保為止。

為避免上述處罰,與確保行車保障產險公會提醒車主,若個人聯絡資訊(地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有異動時,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變更,以確保能順利接收到各項通知。民眾可透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https://ecard.cali.org.tw)查詢強制險有效保單。若查詢不到資料,請直接聯絡投保的保險公司、官網投保或您的業務員。

產險公會   關心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