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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重視生命,拒絕酒駕及毒駕!
發佈日期 2026 年 5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汽車險委員會
公告類別 本站消息, 政令宣導專區, 活動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4
公告內容
施用毒品或酒後駕駛車輛對公共安全威脅極大,不僅會導致反應遲鈍、判斷力下降,更可能引發嚴重事故。不但要承擔法律責任與罰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規定賠付受害人後,會向加害人追償。
酒後駕車,隔年強制險的保費還會加收3,600元,次數跟金額都是無上限!例如酒駕1次加收3,600元、2次就加收7,200元依此類推,且名下的所有汽車都會依相同規定加費。
不被裁罰及加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酒後不開車,還有車輛出借時要慎重考慮。
重視生命,拒絕毒駕及酒駕這種害人不利己的行為。
另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還有下面的事項要注意:
👉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在111年11月30日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已持有或使用中的車主,在111年4月19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4項修正施行後2年內,也就是113年11月30日前記得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依公路監理機關規定登記、領用、懸掛車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曾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者,其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不受本保險保障。
👉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續保者,將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將註銷其牌照。
👉通訊地址異動時也記得同時通知保險公司,以免收不到續保通知忘記續保而被處罰。
👉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人時 ,對於未依規定投保本保險者,併同舉發。
  • 毒駕酒駕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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