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業不動產暫行措施揭露事宜
為響應政府紓困方案,產險業為與全民共體時艱,亦響應調降房屋租金,經統計,截至112年6月29日止,產險業辦理降租或其他協助措施情形如下:
- 產險業實際辦理情形
產業別 協助措施 降租 降租以外
協助措施(註1)合計 觀光業 5 1 6 船運業 1 0 1 其他服務業 71 1 72 文化相關產業 4 0 4 醫療事業 5 1 6 其他 3 0 3 合計 89 3 92 採行之產險公司家數註2) 9 2 9 - 產險業受理情形
產業別 協助措施 降租 降租以外
協助措施(註1)合計 受理件數(註3) 89 3 92 尚在處理中之件數 0 0 0
【說明】
金管會為協助保險業因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承租對象而提供承租戶降租或降租以外之協助措施,致使保險業所投資持有之不動產可能未符合「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所訂出租率及收益率等標準,業於109年4月10日發布上開處理原則之相關暫行措施,允許保險業得向金管會申請專案報核,於適用期間內,出租率及收益率無需列入依規定應逐月檢視符合認定標準之範圍,以利業者與承租戶協商協助措施。各公司申請報核時點,得依各公司實際降租作業之辦理情形,採事後報核方式辦理。本暫行措施適用期間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之屆滿日。
本公會自109年4月16日(四)起於本公會網站「法定傳染病應變專區」揭露產險業整體實際辦理提供承租戶降租或降租以外之協助措施情形之相關資訊,每週三更新。
- 註1:包含免租期、租金緩繳、延後起租日期、分期支付。
- 註2:採行降租以外措施之公司亦同時採降租措施,合計部分扣除重覆計算。
- 註3:公司已受理承租戶之申請,且該承租戶符合受疫情影響得給予協助措施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