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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新聞稿】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額自115年7月1日起提高至300萬元 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再升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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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發佈單位 | 汽車險委員會 |
| 公告類別 | 本站消息, 重要訊息, 秘書室, 新聞稿 |
| 公告等級 | 公告 |
| 點閱次數 | 97 |
| 公告內容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額自115年7月1日起提高至300萬元 為強化交通事故受害人保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規定,自115年7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人死亡或失能給付限額,由現行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以提供受害人及其家屬更周延之基本保障。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政府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權益所建立之社會安全制度,凡汽車、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均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此次提高保險金額,主要係因應社會經濟環境變遷及醫療照護成本增加,適度提升交通事故受害人之保障水準。 產險公會指出,自115年7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如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規定,死亡或失能給付最高可獲得300萬元保障;至於傷害醫療給付部分,仍維持現行給付標準。此次保額調整有助減輕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庭之經濟負擔,並彰顯政府照顧交通事故受害人之政策理念。 為使更多民眾瞭解本次制度調整內容,產險公會特別製作中文、英文、印尼文、泰文、越南文及馬來文等多國語言宣導資料,並協請相關政府機關、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推廣,讓本國民眾、新住民及外籍人士均能充分瞭解自身權益。 產險公會並提醒民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法定強制保險,車主應留意保單有效期間,按時續保,以免因保險中斷而影響自身權益。未依規定投保者,除將面臨罰鍰外,保險到期超過6個月未續保者,並可能遭監理機關依法註銷牌照。 民眾如欲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資訊及本次保額調整內容,可至產險公會網站查詢相關宣導資料。 產險公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實施多年來,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權益及維護社會安定具有重要功能。未來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協助保險業落實各項保障措施,並加強向社會大眾宣導保險知識,共同建構更完善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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