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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小吃店、泡沫紅茶店之類的也能投保嗎?

  • 產品保險承保的對象,原則上分為甲、乙兩類:
    • 甲類:包括生產者、製造、分裝、裝配加工廠商及進口商。
    • 乙類:包括批發商、經銷商、零售商。 同一被保險產品已由甲類承保對象購買產品責任保險時,如有需求,可以加批附加條款方式將乙類承保對象列為附加被保險人,共享本保險權益。
  • 有關小吃店、泡沫紅茶店之類所產生之產品責任風險屬食品中毒之情形,目前實務上亦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物中毒險予以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