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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健保、團保等保險合起來的保費與責任如何來區隔?

  • 勞保:主要給付項目為死亡、殘廢、生育、職業傷害、失業及退休,而其保費由雇主及受僱員工共同分攤。
  • 全民健康保險:主要為醫療給付,保費由雇主及受僱員工共同分攤。
  • 團體傷害險:主要提供死亡及殘廢給付,保費一般可由雇主負擔,或由雇主及員工共同分擔,或由員工自行負擔,若由雇主全部或部份負擔,屬員工福利之一。
  •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規定對於因職業災害致員工死亡、殘廢、傷害等,如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因此,雇主補償責任可以勞保、健保之給付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