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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怎麼訂?

  • 保險公司銷售公共意外責任時之基本保額: 每人體傷:100萬元/每次意外傷亡:400萬元/每事故財損:10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1000萬元。基本自負額為:2,500元。
  • 然供公共使用之營利場所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時,必須符合政府規定的最低保額,如下:現有法規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規定最低投保金額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萬元
    • 電子遊戲場業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辦法:每一個人身體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2,400萬元。
    • 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及火災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每一個人身體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2,400萬元。
    • 台北市政府執行行政院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各類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作業要點投保金額基準:每一個人身體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2,400萬元。
    • 高雄市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自制條例:每一個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未規定;每一事故財產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