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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傷害險產壽險業者可以經營?

壽險目前銷售多搭配在壽險主約以一年續約方式投保,產險則依不同風險情形設計保單,各有不同之需求。 前已言及,在歐美保險先進因傷害險屬財產保險業經營,而我國保險法早期以人身與財產對象為區隔,將傷害險歸屬人身保險經營,但傷害險不屬長期風險,其風險性質與經營技術實與財產險相同,由產險業經營較符合其保險經營性質。在我國目前產壽險業均能經營,各有其市場,並以多元化商品供銷費者選擇,對消費者而言,可多方考量,可選擇保費能夠負擔,且保障適宜之傷害險,對消費者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