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公告主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執行牌照註銷 可歸責於保險公司實務作業Q&A彙整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汽車險委員會
公告類別 重要訊息, 本站消息, 政令宣導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858
公告內容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執行牌照註銷 可歸責於保險公司實務作業Q&A彙整 一、可歸責於保險公司(車號誤植)之SOP:

(一)請先至監理服務網(網址: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plateRevokeQuery#gsc.tab=0

查詢牌照是否已註銷。

 

(二)確認保單確實為投保本公司。

(三)無論註銷與否,斷保期間未超過6個月,且發現此通知係因本公司誤植所造成:

1.請保險公司盡快批改修正並重新下載電子式保險證。

2.請招攬人協助客戶去電監理站確認是否已可查詢到投保紀錄,請保險公司開立投保證明,以利請求撤銷。

(四)無論註銷與否,斷保期間已超過6個月,且發現此通知係因本公司誤植車號所造成→盡力協助客戶完成牌照重領,避免申訴。

二、牌照被註銷後重新領牌之步驟: 牌照遭註銷後,車輛如需上路,應按下列3步驟辦理重新領牌:

(一)攜帶被註銷的號牌到監理機關辦理註銷執行,同時結清牌照稅、燃料費及各項違規。

(二)向監理機關申領臨時牌照,或可用拖車將車輛運送至監理機關。

(三)於監理機關辦理驗車後,重新申請新牌照後,才能再上路。

三、案經本會詢問公路局及各公司提供Q&A彙整,如下:

Q1:牌照被註銷可以開上路嗎?

A1:牌照如遭註銷,車主應儘速將號牌繳回監理機關,以避免違規受罰或牌照遭違法冒用;若註銷車輛於道路行駛或停放除稅捐機關責令補稅外,另裁處2倍以下罰鍰,警察機關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規定,處新臺幣 3,600 元以上 1 萬 800 元以下罰鍰,牌照扣繳,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

Q2:要如何查詢我是否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A2:如果您不清楚或不瞭解愛車投保情形,可上網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屬網站查詢,惟所查詢之有效電子式保險證以 107 年 6 月 1 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操作步驟如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屬網站→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查證 網址: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 )→輸入投保人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驗證碼→送出查詢→下載網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輸入驗證碼,即可知道愛車投保強制險情形。

Q3:保險局給未投保資料,多少時間才會寄出處分書?

A3:目前保險局每月月初給未投保資料,公路局經再次確認、入案、印製及送件寄送,目前公路局將此作業委由中華電信,中華電信會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相關作業並送交郵局寄送作業。

Q4:寄出的處分書回執聯,通常監理單位幾天會收到,收到後就馬上註銷牌照或是有其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多少?

A4:有關處分書的回執聯,需視郵局的送達後,寄回各監理所的時間,要視個案的情形。監理所收到回執聯,確認後符合註銷條件者就會註銷牌照。(通常視收到回執聯1天內完成)

Q5:牌照註銷日期是以處分書的日期還是其日期?

A5:註銷日期是依「註銷處分書」上的註銷牌照日期作註銷。

Q6:民眾車輛因強保法第51-1條被註銷牌照,要再重新領牌時,是否必須等6個月後才能重新領牌?

A6:強制險註銷無需等6個月後才可以重領。被註銷後就可以重領,無等待時間。

Q7:牌照被註銷後,原牌照是否可以再領回來,還是會換新的牌照號碼?

A7:重新領牌要驗車合格後,再申領換新號碼的牌照,原本的牌照號碼不能再使用。 Q8:牌照號碼被保險公司誤植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要如何處理?

A8:請保險公司更正後開立投保證明,民眾可拿保險公司開立投保證明至監理機關撤銷註銷處分。

Q9:保險公司誤植牌照號碼遭撤銷註銷處分會有規費問題嗎?

A9:僅因誤植車號,撤銷註銷處分者,沒有規費的問題。註銷後重新驗車領牌才會有規費,費用如下:

1. 驗車 (汽車$450、機車$200)

2. 領牌(鐵牌) (汽車$600、機車$300)

3. 行照費用 (汽車$200、機車$100)

4. 燃料費 (區分C.C數,以重新領牌日開始起算至年底)

Q10:金管會保險局每月月初給未投保的資料,經再次確認、入案、⋯,等手續,再次確認是指再次於M3系統內查詢是否有投保的記錄?倘民眾於月初到月底(25前已投保者),監理作業是會剔除嗎?

A10:為避免申訴及爭議案件發生,公路局會儘量確認M3系統是沒有投保強制險紀錄者,才會印製處分書寄出。

Q11:車牌遭吊扣未使用,沒有投保強制險,如今車牌為何遭註銷﹖

A11:車牌遭吊扣是交通部的行政裁罰,而執行強保法第51條之1,係指強制險保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以上,仍未依本法規定再行訂立保險契約者,此為二件適用不同之罰則,不可混為一談。

Q12:我收到監理所的「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註銷牌照處份書」後,趕快去投保強制險可取消註銷嗎?

A12:不行,惟為避免申訴及爭議案件發生,公路局會儘量確認M3系統是沒有投保強制險紀錄者,才會辦理註銷。

Q13:若我的汽車因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五十一條之一」而被註銷,但我明明就有投保強制險,應如何處理? A13: 請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查證強制險之有效期間,經保險公司確認強制險仍在保險期間,就可開立投保證明,屆時可以持投保證明向監理機關撤銷註銷處分。

相關附件